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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动车门禁系统机动车信息录入

发表时间:2015-09-02 作者: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:

请在本网页最后一栏下载附件1-3,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填写。

一、机动车信息录入办理规定

1.学校对需长期出入校园的各类机动车辆信息进行录入,经审核已录入机动车门禁系统的机动车在出入校园时,机动车门禁系统自动识别放行;

2.外来车辆中的货车和大客车原则上不予办理机动车信息录入手续;

3.学院教职工办理机动车信息录入(车主为本人或家属),审核由学院办公室王老师负责;

4.学生一般不予办理,特此情况确需办理的,首先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(辅导员落实),然后交学院办公室王老师审核和盖章;

5.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,为了方便与车主联系,联系电话请填写车主本人电话。

二、机动车信息录入办理方法

地点:保卫处接待大厅

时间:上午0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

步骤:

1.在网上下载相应表格或者到保卫处接待大厅领取应表格(附件2或者附件3);

2.填写表格,请将相关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行驶证、结婚证等)复印件粘贴在表格上;

3.到学院办公室审核。教职工办理由学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王老师签字并盖章(机动车信息的审核及录入详情请见附件1);学生办理,先经研究生辅导员审核,然后到学院办公室王老师审核和盖章;

4.带相关证件的原件、证明材料及表格到保卫处接待大厅办理录入手续。

附件:

1.华中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门禁系统机动车信息审核及录入一览表

2.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机动车辆信息录入登记表(车主为本人)

3.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家属机动车辆信息录入登记表(车主为家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