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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性外国文教专家报账流程

发表时间:2017-02-15 作者: 浏览次数:

一、准备好报账资料

1、“华中科技大学邀请国(境)外人员来访登记表”原件(由各院系从外事工作信息平台登记网上下载填报)
2、护照复印件(照片页和出入境日期页)
3、国际旅费发票(机票发票或,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,登机牌,住宿,城市间交通,签证等)及付款凭证原件(信用卡对账单或银行电汇单)
4、外籍专家领据(点击下载)包括劳务费、生活补贴、机票款等费用(其中劳务费的税额可在表中自动计算,领据由外籍专家本人签字或根据外籍专家提供委托函,由委托人签字和中方项目负责人签字)
5、酬金超过1万元需提供有双方签字的劳务合同
6、汇率以下面三种选其一进行报账
(1)报账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现汇卖出价
(2)信用卡对账单还款日汇率
(3)信用卡支付日结算成人民币汇率

二、报账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外籍专家报销单(点击下载),通过财务平台完成日常报销-外籍专家费用网上提交(填写外籍专家报账单上总金额)、打印报账单,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,连同上述资料送交各核算点

注意事项:
1、同一专家来华访问多家单位,按规定只报销与我校相关的交通费、住宿费,同一专家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,不可分次报销
2、对于一年多次来校的外籍专家,每次报账均需提供国际交流处的华中科大学邀请国(境)外人员来访登记表
3、机票及行程单
(1)通过国内航空公司官方网站购买的国际机票,需提供税务发票并附A4纸打印的行程单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(有发票专用章)
(2)通过国内机票代理机构或者旅行社购买的国际机票,需提供税务发票并附A4纸打印的行程单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(有发票专用章)
(3)通过国外航空公司购买的国际机票(含金额),需提供国外航空公司电子行程单和信用卡对账单
4、报销标准:(参照校外【2015】36号《华中科技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法》)
(1)国内住宿680元/天/人
(2)生活补贴200元/天/人
(3)招待费300元/人,只能招待一次,需填写“华中科技大学科研业务接待审批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