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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费医疗办公室 地址:校医院门诊304 电话:87544452-8005 人员:陈敏、张汉南、叶倩 请在本页面最下面一栏下载“就医证明”或者“退休教职工外地居住证明”模板。 1.该证明用于在校医院保险医疗费时使用,可以由教职工本人或者子女前来办理; 2.须携带居民身份证、工作证(退休证),到学院办公室办理; 3.需说明在外就医的原因,就医的时间,就医的医院名称等信息; 4.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学校医院公疗办要求,写明被证明人的身份信息、就医情况信息等,并加盖公章。 5.离退休人员在外地居住就医,请按照《异地长期居住期间医药费报销流程》办理。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
转自学校医院
异地长期居住期间医药费报销流程
1.去外地前,到校医院公医办领取“异地职工长期外地居住证明”表;
2.填表并到所属院系及老干处盖章;
3.出发前将表交校医院公医办,并办理相关手续;
4.返回学校后到校医院公医办办理返回相关手续;
5.异地门诊医药费报销递交材料,按照外转门诊医药费报销流程要求,同时递交“异地职工长期外地居住证明”和异地就诊医院的医院等级证明(属几级几等医院),递交时间为次年一次性递交办理,当年暂不办理;
6.异地住院医药费报销递交材料,按照外转住院医药费报销流程要求,同时递交“异地职工长期外地居住证明”,返回学校即可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