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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度“学术新人奖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7-03-22 作者: 浏览次数:

各位老师:

2017年度校“学术新人奖”现已开始申报,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我们,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,并于3月28日(周二)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人事人才中心(西二楼212)

联系人:李群 郝琳

联系电话:87540301

电气学院人事人才中心

2017年3月22日

关于开展2017年度“学术新人奖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“学术新人奖”实施办法》(校人【2016】1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“学术新人奖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请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1、近三年(2014年1月1日以后报到)新进校的教师,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(截至到2016年12月31日);

2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遵守学术道德行为规范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、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;

3、在教学、科研、医疗第一线工作,进校工作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项,并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期刊(以各院系提交的国际一流期刊目录为准)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 (成果统计时间从进校到岗之日起,至2016年12月31日止)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、个人申请,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“学术新人奖”申报表》(以下简称“申报表”),提供相关附件材料;

2、各单位审查推荐,并将申报人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;

3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;

4、学校公示获奖名单;

5、学校表彰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
1、申请人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“学术新人奖”申报表》纸质版,单位填写《“学术新人奖”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》纸质版(同时报送电子版);

2、附件材料1套,不超过40页,A4型纸双面复印,封面加盖单位公章,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:

① 申报表中所列论文复印件(包括杂志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);

② 申报表中所列科研项目的批件复印件等;

③ 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。

四、其他相关说明

1、已经获得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(含青年学者项目)、“青年千人”、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、“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”、“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”、“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等项目资助的人员,不再申报此奖项。

2、纸质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整理、装订成册,申报表格式整齐、字体统一。

联系人:刘莉 87543610

E-mail: liulitj@mail.hust.edu.cn

人事处

2017年3月21日


附件:

申报表